首页 资讯 企业 文教 社会 汽车 房产 视频 聚焦

聚焦

旗下栏目: 法规 制度 城市 观察

扬州市广陵区政府原副区长叶浩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国江苏网 人气:9888 编辑:若川 发布时间:2022-05-13
摘要:扬州市广陵区政府原副区长叶浩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扬州市委批准,扬州市纪委监委对扬州市广陵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叶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叶浩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采取多种方式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超标准宴请、收受礼品;组织观念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权谋私,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不付利息;对纪法毫无敬畏,贪婪腐化,大肆敛财,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作风霸道,恣意妄为,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

叶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畏、不知止,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扬州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叶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扬州市纪委监委)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联系本网站,过期视为认同。请联系客服QQ:2580398182或者邮箱:2580398182@qq.com。
首页 | 资讯 | 企业 | 文教 | 社会 | 汽车 | 房产 | 视频 | 聚焦 | 旅游

Copyright @ xjszk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苏ICP备2026035724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8011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04172号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奚洁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