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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研机构最高可享受3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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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重庆5月26日电(记者张翅)近日,重庆市发布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实施细则,科研机构最高可享受300万元资助。

  据重庆市财政局介绍,为激励和引导科研机构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庆设立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资金,分为研发投入激励资金和市场服务激励资金两个类别。

  研发投入大、科技创新干得好的科研机构在通过评审评价之后,引导专项将采取一次拨付后补助资金的方式,对科研机构进行绩效激励。其中,研发投入激励资金的资助额度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市场服务激励资金的额度依据年度创新绩效评价结果计算,实行择优资助,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获得引导专项资助的科研机构,应将资金用于组织实施科研项目和改善科研条件,其中实施科研项目的资金比例不低于80%。市级事业法人科研院所的项目选题方向应有助于学科布局和人才培养,原则上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牵头负责的项目数量不低于50%;市级企业法人科研机构的项目选题方向应有助于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单个项目的资金额度不低于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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