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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分类整治“散乱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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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广州5月1日电(记者詹奕嘉)记者从广东省环保厅获悉,该厅近日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显示,广东将排查摸清全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底数,并按照停产关闭、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方式实施分类整治。

  “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指的是不符合国家或广东省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不能稳定达到排放标准,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场所)。

  广东省环保厅调查发现,广东各地近年来陆续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但全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清理整治数量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部分地市政府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底数不清、力度不强,致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成效甚微。

  方案显示,广东今年重点整治城市交界区域、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

  方案要求,广东各地要按照停产关闭、整合搬迁、整改提升三种方式分类制定处置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并按时向省直对应责任部门备案,做到“关停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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