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存量全化解、信访事件零增加,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各类民生工程顺利推进……”在基层法治工作开展过程中,针对矛盾纠纷化解这一重点、难点问题,要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对于基层矛盾,我们要深究矛盾源头、统筹各方力量,力求将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阶段。 “一调查,二立项,三公示,四监督。”为从源头出发消解矛盾,广泛开展民情恳谈、村民说事、百姓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激发基层自治源动力;设立党员群众“议事堂”,将社区土地流转、民生工程、扶贫帮困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事务纳入讨论。做好民生保障,完善补助政策,让发展成果惠及全民,才能从根源上、制度上解决矛盾。 面对突出、群体性矛盾,当单纯的调解不能有效化解时,如何给出破题之道?要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同时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力量,做到“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现如今,积极探索网格、警格、安全格等多网融合,推行“警务助理、法律顾问、网格员、调解员”四元联动的联合调解模式。 做好普法工作,全面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是降低矛盾纠纷发生率的重要途径。依托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开展“学法中心户”“法治周周行”等一系列品牌化、全民化的普法活动,让法律知识与法治理念上心、入脑、见行。 做好基层法治工作,既要有“赶考者的心态”,还要有“啄木鸟的本领”。(古泉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