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3日讯(通讯员 王运喜 记者 刘浏)“施工结束,正常用水。感谢你的帮助!是你将党的关爱带到群众身边,向你致敬!”2021年6月28日晚,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朱永权刚回到家,手机就接到一个名为“卢师傅”发来的信息,看完后正在为此事忧心的他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 卢师傅,丹徒区魏玛花园小区第五网格一户业主,朱永权是该院“三官一律进网格”方案确定的网格政法指导员。“我家水管漏水了,需要进隔壁老李家施工,可他就是不同意,我们还差点闹起来……” 就在前一天,心急如焚的卢师傅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照着网格员服务联系公示牌上的联络方式拨通了朱永权的手机。 “也没多想,就觉得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是网格员应尽的责任,况且邻里纠纷如果处理的不好,会影响小区的和谐环境”,事后当记者问起他当时接到卢师傅这个“陌生”电话的想法时,朱永权说:“这也是我当检察官以来第一次以‘网格员’的身份处理邻里纠纷,过程中我还用到了《民法典》相关规定……”为了解整个事情原由,他一方面联系了社区专职网格员和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询问相关情况,一方面到老卢家察看了“现场”。 原来,打电话反映问题的卢师傅和发生纠纷的李师傅两家是邻居,居住在同一栋楼的相邻单位,属于《民法典》界定的两个“相邻关系”的不动产权所有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你和李师傅是老邻居,也是《民法典》中规定相邻关系的主体,你们都有为对方用水、排水提供必要便利的义务”,随后,朱永权将卢师傅、李师傅召集在一起,在社区、物业等管理人员的见证下,在现场进行了耐心的调解。 “原来我的做法是不对的,请老哥不要放在心上。”“我的脾气也太暴了,没想着用法律来解决问题,看样子民法典还是要多看看……”随后,卢师傅、李师傅在朱永权的见证下,和物业公司一起签订了《维修承诺书》。纠纷化解了,心结打开了,近十年的老邻居终于把手握在了一起。“别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为民办实事”,面对卢师傅、李师傅深情的谢意,朱永权如是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