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既是国人的企盼,也是关工人的心愿。它是经验的结论,也是时代的产物。有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关于家教、家规、家风、家训、家境建设系列指示的贯彻和传承。这样家庭教育不仅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也为家庭教育指明了方向。淮安市关工委主任刘学东同志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概括为“关系到整个法制社会进步的大事,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要事,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好事。”怎样将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到实处,我认为有5个方面,需要引起重视。
![]()
热情宣传。一部法律,能不能普及,能不能生效,宣传工作显得特别重要。这也是我党的优势和强项。家庭教育促进法,内容详实、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涉及到国家、政府、部门、社区、家庭、学校、司法、社会、青少年方方面面。没有无关的部门,没有无关的领导,没有无关的人。不仅要通过会议、讲座、培训、研讨、交流等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还要通过媒体、网络、微信,进行线上线下的宣传。要让各级干部、家庭、学校、社会和青少年都熟悉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容、细则、办法、措施,方能强化意识,激发热情,依法带娃。
落实责任。需要弄清国家怎么办?政府怎么办?部门怎么办?学校怎么办?村(社区)怎么办?家庭怎么办?司法怎么办?青少年怎么办?社会怎么办?只有这样,方能找准位置、对号入座,否则就会出现空对空,结果都负责,都不负责。落实责任,事关一部好法律,能否生根开花,接地气,见成效的大问题。期盼这部法律,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扬帆导航,擂鼓助威。 破解难题。要尽全力破解,家庭教育缺失、家教方法不当、家教动机不良、家庭暴力等方面难题。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教育环境、社会环境。让孩子在个人成长、文化教育、家庭生活、心理健康、社会保护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让孩子们成长得好些,学习得好些,生活得好些”的目标。 整合力量。家庭教育促进法,涉及到各级政府,宣传,民政、教育、公、检、法、司、卫健、市场监督局、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科技、广播、电视、报刊、中小学、幼儿园、镇(街)、村(社区)等多个单位。光靠一个部门,一条线作战是很难做好的,需要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动员依靠各方力量,联合行动,方能成功。 典型带动。要重视培训、宣传,家教方面的典型,开展“代理家长“、“爱心妈妈”和评选“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活动,继续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争做家庭好孩子、学校好学生、社会好少年”的活动。 强化领导。靠党政推动,营造氛围,唤起全社会对青少年,特别是在校生、留守儿童、孤残病困儿童、特殊人员子女的关心、关注、关爱,将家庭教育促进法,列入议事日程,出台实施细则,健全组织网络,列入目标考核。特别对家教缺失的特殊孩子,落实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确保这些孩子有人管、有人教、有人爱。各级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要联手行动,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确保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到实处。(柳怀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