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铁中华门站搭乘地铁1号线往市中心去,经城墙中华门外路面段,乘客可清楚地看到西侧地块一直闲置,一度被大批共享单车占据。近日,南京规划部门披露该地块规划设计批前公示方案:拟打造越城天地文化旅游特色街区,限高9-12米,购物广场、五星级度假酒店等俱全。为与老城南门西地区“牵手”,未来还打算在秦淮河上架设两座景观步行桥。 特色街区纳入全域旅游范畴 此次披露的越城天地项目位于《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20)》确定的中华门外城南历史城区范围内,东至中山南路,南至应天大街,西至凤台路,北至秦淮河。该项目占地约32.10公顷。依据相关规划,该地区纳入南京市全域旅游范畴,将打造越城天地文化旅游特色街区。 历史上,越城位于秦淮区西南部,是在南京主城地区有确切年代可考的建造最早的一座城池。 春秋时期,越王勾践令范蠡筑城,具体地址据考证即为今天的南京中华门外,史称越城。越城很小,城周只有“二里八十步”,相当于现在的942米,占地面积只有6万多平方米,史料记载越城与天禧寺即明代的报恩寺位置对望。 既保留历史街巷,又配建酒店住宅 越城天地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办混合、商住混合、居住,保留了窑湾街、南珍珠巷等历史街巷,滨河空间开放。建筑密度40%-70%,总建筑面积59.59万平方米。规划还要求,建筑的机理应体现老城南固有的传统特色,以传统院落式基础来组织空间。沿河、沿街(中山南路、应天大街)及公共开放街巷,需要增强开放性。根据规划,除布置有主题购物广场、游客服务中心、大型市民广场外,还有五星级度假酒店、游船码头、主题会馆及住宅。 拟设下穿隧道,秦淮河上架步行桥 “区域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内,建筑高度由南向北逐步递减,也就是近墙及近河处低,建立与城墙良好的视线。”规划专家披露,此轮规划对这一地块的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同时,为确保从应天大街高架上看到城墙,北部沿河新建建筑屋顶高度≤9米。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设计从该地块打通两条下穿隧道,地下穿行往东直达中山南路。 而为便于跟老城南门西地区沟通,规划要在秦淮河上架设两座景观步行桥,未来,游客可望自秦淮河南的越城天地,通过步行桥一路逛到老城南门西地块。
秦淮区门西老厂房将变身文创产业园 明城墙门西老厂房旧址将打造成产业园区!南京秦淮区门西城墙角落里的破败印染厂将迎来新生,这里将打造成一处吸引艺术家、文艺青年和民间创客的文创产业园区。因这一项目紧邻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京城墙,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对城墙是否有影响。近日,国家文物局对此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印染厂旧址将打造文青和创客基地 南京印染厂旧址,位于《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20)》确定的城南历史城区,东至凤游寺路,西、南至现状城墙,北至金双强小区。 根据2017年7月南京市规划局公示的秦淮区门西A地块规划,门西A地块项目正是在南京印染厂旧址上。这里是南京老城明城墙的西南角,现状建筑为南京印染厂、一棉厂旧址厂房,已列入《南京市工业遗产保护规划》中的一般历史地段。该地区曾聚集南京印染厂、南京第一棉纺厂、涤纶厂等丝织行业的企业。 原厂区建于20世纪70年代,印染厂的典型建筑风貌已被破坏,与城墙和城南风貌不协调。根据规划,要求相关部门对南京印染厂原厂区现状建筑按照整治、拆除、出新等方式进行改造,充分利用现有建筑,以办公文创、休闲体育等综合功能为核心,构建综合性街区,打造集办公、科技研发、文化创意、商业配套为一体的产业园区。 南京晨报记者现场探访发现,目前明城墙脚下这一带有的建筑正在施工,有的已初步建成。据了解,这里除了秦淮区有关单位将入驻外,其余区域则主要聚焦两大类综合业态。一是打造文化创意产业,以艺术家、民间创客、文艺青年和背包客等为主要对象,开设艺术展览、文创产品展销、餐饮购物、陶瓷手工坊、草木染手工坊及产品展销等商业商贸形式。二是打造体育休闲产业,打造餐饮、休闲、赛事、社交、培训等一站式体验基地。 国家文物局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因这一项目紧邻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京城墙,南京市和江苏省文物部门都很重视该项目改造意见。今年初,江苏省文物局专门向国家文物局上报了《关于审批南京秦淮区门西A地块(南京印染厂旧址)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请示》。近日,国家文物局对此发文进行了批复。 南京晨报记者在这份批文上看到,国家文物局原则同意南京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秦淮区门西A地块(南京印染厂旧址)改造项目和江苏省文物局的意见。但对该方案又进一步提出具体修改完善意见。 要求改造项目不得超过现有占地规模,改造后风格应与文物景观风貌相协调,建议适当拆除工厂自行加建建筑,辟为公共活动空间;应准确核实项目范围所涉及南京城墙高度,严格控制拟改造建筑的高度、规模和体量,应补充考虑工程施工对文物的影响,补充必要的文物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准确、客观评估建筑改造对南京城墙安全和景观影响。 同时,国家文物局还要求江苏省文物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有关规定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后实施。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文物局更进一步要求,请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南京城墙保护区划内自行加建等行为的整治、处理力度,切实保护好文物周边环境。 |